上诉人邝卫文因与被上诉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市南粮盈仓贸易有限公司、洛阳奋托商贸商行广州市巨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邝禹翔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洛阳奋托商贸商行洛阳奋托商贸商行因你方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10312号民事判决书。洛阳奋托商贸商行洛阳奋托商贸商行洛阳奋托商贸商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邝卫文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